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健康照护师考点设置申请资料
发布时间:2024-07-23 人气: 来源:
关于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点设置和管理
工作指引
各合作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15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可在全省各市开展健康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执行落地监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考点设置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1、在广州市区设立考点的,机构填写好申请表及提交考点所需附件资料后,提交我校负责老师(谢老师,手机/微信13229460445)。待系统审核通过后,联系机构勘察核验考场,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开展评价鉴定工作(核验主管机构为省技服中心);
2、在广东其他地市设立考点的,机构填写好申请表及提交考点所需附件资料后,提交我校谢老师。由我校将资料盖章扫描并上传监管系统,联系机构勘察核验考场,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开展评价鉴定工作(需要经过区/镇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核验,并报上级地级市鉴定中心或考试办审核通过);
3、在核验之前,需要按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各功能教室)、制度上墙、考试所需设备配置好、监控摄像头安装等。
二、考点核验流程
(一)提出申请
各地市(县、区)培训机构可向我校提出考点设立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报备申请表》(附件1)
2、《考点场地设置和设备配备要求》(附件2)
3、考点功能区域图(备注:理论考试室、实操室1、实操室2、保密室/档案室、阅卷室、考务办公室、候考室等)(附件4)
其中:理论机房、实操室1、实操室2、保密室/档案室、阅卷室、考务办公室、候考室等监控摄像头、现场图片, 监控服务器显示屏照片,其中实操室照片等不同角度各2张以上
4、《考点日常工作人员名单明细表》(考点负责人、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等)(附件3)
5、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附件5)
6、机房电脑配置要求(参考附件6)
7、场地租赁协议(附件7)
(二)核验受理
我校将安排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初步核验,并初步签定合作意向协议。
主要核验考点基本情况、场地与设施设备、考点内设机构与人员配备、质量保障制度、机房管理系统等内容。
对场地等初步核验合格后,我校再向省、市鉴定中心提交系统申请,并大概在10个工作日内,再由向省、市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该考点进行最终现场核验。通过核验,考点才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我校合作的各个考点,要主动接受我校外派的质量督导工作人员,省、市鉴定中心委派的工作人员和外部督导员到现场监管,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
以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我校考务管理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0-82258225 联系人:谢老师 13229460445, 罗老师 13250298225。
附件: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报备申请表》
2、《考点场地设置和设备配备要求》
3、《考点日常工作人员名单明细表》
4、《考点区域功能图》
5、《考务管理规则制度》
6、《理论机考机房配置要求》
7、《场地租赁协议》
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