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大学校诚邀各地市合作伙伴开展皮肤管理师、美甲师等级认定评价考点合作
发布时间:2024-08-09 人气: 来源: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87号)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152号)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全省各地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开展联动合作,开展评价工作。
我校是经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人社部备案号S000044007011),现面向全省各地市开展美容美妆、美甲、康养照护的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单位招募评价考点,合作开展技能评价,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省技服中心的要求,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考评工作,为当地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促进经济产业升级服务。
一、按考点设置要求,准备好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1、在广州市区设立考点的,机构填写好申请表及提交考点所需附件资料后,提交我校谢老师。待系统审核通过后,联系机构勘察核验考场,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开展评价鉴定工作(核验主管机构为省技服中心);
2、在广东其他地市设立考点的,机构填写好申请表及提交考点所需附件资料后,提交我校谢老师。由我校将资料盖章扫描并上传监管系统,联系机构勘察核验考场,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开展评价鉴定工作(需要经过区/镇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核验,并报上级地级市鉴定中心或考试办审核通过);
3、在核验之前,需要按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各功能教室)、制度上墙、考试所需设备配置好、监控摄像头安装等。
二、考点核验流程
(一)提出申请
各地市(县、区)培训机构可向我校提出考点设立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报备申请表》(参考附件1)
2、《考点场地设置和设备配备要求》(参考附件2)
3、考点功能区域图(备注:理论考试室、实操室1、实操室2、保密室/档案室、阅卷室、考务办公室、候考室等)(参考附件4)
其中:理论机房、实操室1、实操室2、保密室/档案室、阅卷室、考务办公室、候考室等监控摄像头、现场图片, 监控服务器显示屏照片,其中实操室照片等不同角度各2张以上
4、《考点日常工作人员名单明细表》(考点负责人、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员等)(参考附件3)
5、规章制度(参考附件5)
6、机房电脑配置要求(参考附件6)
7、场地租赁协议(参考附件7)
(二)核验受理
我校将安排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初步核验,并初步签定合作意向协议。
主要核验考点基本情况、场地与设施设备、考点内设机构与人员配备、质量保障制度、机房管理系统等内容。
对场地等初步核验合格后,我校再向省、市鉴定中心提交系统申请,并大概在10个工作日内,再由向省、市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该考点进行最终现场核验。通过核验,考点才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我校合作的各个考点,要主动接受我校外派的质量督导工作人员,省、市鉴定中心委派的工作人员和外部督导员到现场监管,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
以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我校考务管理工作人员020-82258225 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