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技能羊城”美容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招募中...
发布时间:2024-06-20 人气: 来源:
为做好 2024 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 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 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广州
市“技能羊城”美容师职业技能竞赛将于7月28日由广州市增城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举办!
主 办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
实施保障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
技术指导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 办 单 位: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数字艺术学院
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美容师(职业编码4-10-03-01)
本竞赛为市级二类赛,以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三级/高级工)为本次竞赛标准。同时,命题在上述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竞赛技术文件由竞赛办公室组织编制,在竞赛前30天向社会公布。
本竞赛不区分职工、学生组别,均以个人赛方式进行,本竞赛原则上不设置初赛,所有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选手直接进入决赛,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人数如超过70人,则增设初赛进行筛选,具体规则另行公布。
本竞赛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考核进行,理论、技能竞赛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操作技能竞赛的成绩,由现场裁判员根据操作技能竞赛评分标准评判成绩。按理论考试成绩占30%,技能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最终成绩排名按照竞赛选手个人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实操成绩的配分权重,计算出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如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仍然相同,以实际操作竞赛时间短者为先。
2024年07月28日(周日)具体安排另见赛事安排文件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鹤泽路5号(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增城校区数字艺术学院)
凡在广州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道德良好、身体健康,且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美容、化妆等相关职业的社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及取得“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竞赛。对已获得同一职业同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
广州市增城区全优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新塘大道西39号3楼全优教育集团)
张老师 15875125828 谢老师13229460445
(1)《广州市美容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及选手确认书
(2)参赛选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近半年内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和电子相片(JPG或JPEG格式,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
(4)参赛选手学历证扫描件或学历证明佐证材料原件
报名资料以“姓名+美容师竞赛报名资料”命名的资料压缩包发到组委会工作邮箱:1938213615@qq.com。
本次竞赛参赛免费,各参赛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参加决赛人数在 60 人(含 60 人)以上的按1:2:3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为获奖选手颁发相应荣誉证书,获奖人数占比不超过参赛总人数的20%,其中,第一名,经核准后授予“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称号不重复授予。参赛人数少的设奖比例可据实核减。之前有高级证的可以参赛但不重复发证。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可颁发优胜奖。之前有高级证的可以参赛但不重复发证。
对职业技能类竞赛项目理论与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由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按规定核发美容师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已获得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
对在竞赛活动中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机构,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对做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员、工作人员等颁发荣誉证书。
对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
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组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两小时内书面反馈当事人。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委托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为保证竞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派驻人员或主办方委托相关人员对赛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