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1 人气: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布及复核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成绩公示
作为评价机构,我校应在保护考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评价结果,应该由我校经办负责人和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评价结果应在评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考点所属地级以上市鉴定中心。
二、成绩复核
1、成绩复核期限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超过期限不予复核成绩。
2、成绩复核程序
(1)考生本人申请复核成绩,需先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本人签名后并交至我校。
(2)我校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对该考生成绩、评分表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核后成绩有误,由我校上报省技务中心,经省技服中心复核后,重新公示复核后的成绩,并将复核结果发至我校各评价考点。
3、成绩复核范围
(1)核查成绩为0分的评分表是否有误;
(2)核查评分表有无漏判;
(3)核查各评分项目成绩合分和登分过程有无差错;
(4)检查成绩为-1、-2分的评分表是否有误;
(5)复核原则上仅限于技能操作科目及综合评审科目。理论科目采用计算机阅卷,仅在成绩为0分或缺考时复核;
(6)技能操作科目主观题的评分宽严程度,以及综合评审科目(含论文撰写和答辩)的评分宽严程度所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均不纳入成绩复核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华大职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2258225
电子邮箱:15309811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08号土产大厦B座4楼